干部劣迹斑斑何以能两次东山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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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7:11 人民网 |
网友:刘利军 浙江临海张家渡镇原镇长、党委书记詹东军是位官场“不倒翁”:1987年10月,詹东军因打人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留在镇里当文书;两年后,詹东军又当选为张家渡镇镇长;1991年2月,詹东军又因贪污公款而被革职,并被开除党籍;1993年3月,詹东军竟再次被选为张家渡镇镇长,次年还被选为临海市人大代表。此后詹又因贪污被抓,再次逃脱,逃难9年之后终落网(据8月12日《检察日报》报道)。 尽管我们不主张把犯过错误的干部一棒子打死,但是,一再犯错的詹东军,在被开除党籍之后,为何连“窝”都没挪,又在原来的乡镇当起了镇长?竟然还当选为临海市人大代表?试问,谁会选一个劣迹斑斑的干部当人大代表呢?所有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詹东军的两度“东山再起”正击中了现行干部任用制度的某些软肋。我国有着完整的干部任用制度,任何干部的任用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评定和公示程序。没有党籍的詹东军是如何闯过组织、人事部门的一道道关口的?如果没有人从中施力,仅凭詹东军一人之力,他能够两次东山再起吗?在对詹东军的任用中,干部任用制度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任前考察和公示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干部任用还在被个别人所左右。而监督的失灵或缺位,也从另一个方面促成了詹东军的两次东山再起。 詹东军的一贪再贪也正击中了反腐制度中存在的某些弊端。试想,如果詹东军第一次贪污公款时就受到刑事处罚,而不仅仅是被开除公职,撤销党籍,还会有后面的一次东山再起吗?他还能有机会再来贪污受贿大幅敛财吗?从某种意义上讲,詹东军第一次贪污公款受到的较轻处罚,正是对他的纵容和变相鼓励,所以他才会一步步走向深渊。法庭受审时,詹东军依然豪气不减,诵诗表示忏悔,这种忏悔又有几分是真的呢?他所诵出的诗到底又是给谁听的呢? 那些一再提拔任用詹东军的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必须对此承担责任。这绝对不是用人失察,负责干部任用的干部有没有收受贿赂?有没有发生腐败?詹东军一再东山再起都是仰仗谁人之力?这些问题都必须查清楚,给公众一个交代。 比这更重要的是,如何完善我们的干部任用机制,如何建立起一套更为完善和有力的监督机制来监督约束整个干部任用过程,如何防治个人因素对干部任用的影响,使干部的任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这些都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如果不从詹东军的身上吸取教训,就有可能今天惩处了詹东军,明天就会有詹西军、张东军、王东军出来。 新闻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