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懂无知被利用 17岁少年肚里藏毒被判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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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7:15 新华网 |
17岁打工仔懵懵懂懂,被人利用携带毒品。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教唆运毒者死缓,运毒少年有期徒刑12年。 2003年8月,刚满17周岁的江西万载少年刘益强经人介绍认识了孙朋亚等人。12月10日,孙朋亚等人连哄带骗让刘益强前往云南一趟,为他带点东西到广州。12月12日,刘益强在孙朋亚的指示下,从云南的一名毒贩手中接到了32粒海洛因,刘益强随后将其中7粒装在避孕套内的毒品吞进肚子里。16日晚上,刘益强将排出的毒品和其他毒品一起捆绑在小腿和手臂内侧,乘坐长途汽车回到广州。当刘益强准备与孙朋亚在番禺某大酒店门口接头时,被公安人员现场人赃并获,当场缴获毒品272克。17岁的刘益强在庭上一再强调,“我当时不知道那些是毒品”。其辩护人也认为,刘益强犯罪时尚未成年,虽然怀疑自己带的是毒品,但并非确知就是毒品。作为在外打工的未成年人,思想简单,于是被人利用了。因此,向法院请求减轻刑罚。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两名被告的行为构成了运输毒品罪。由于孙朋亚明知刘益强未满十八岁,还利用并教唆其运输毒品,应从重处罚。刘益强因未满十八岁,是在被人利用的情况下参与运输毒品的,因此减轻处罚。 昨日上午,法院判处刘益强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孙朋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孙朋亚当庭表示上诉。(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朱艳秀)(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