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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奔驰车撞人案”后续:伤者拒绝填写赔偿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19:34 红网

  红网8月14日讯(记者 刘怡斌实习生汤丽莎)长沙“奔驰车撞人案”肇事者黄娅妮向伤者致公开信后,其代理律师与受害者进行接触。由于受害者对代理律师提供《人身损害赔偿一览表》提出质疑,因而拒绝填写这份材料。

  8月13日下午,黄娅妮代理律师的两位助理来到长沙市第四医院,与几名伤者进行接触,要求伤者签收一份《人身损害赔偿一览表》,并要求伤者在表中的计算结果一栏中填写数额。

  在咨询律师团后,几名伤者对这份赔偿表提出质疑,并拒绝在上面填写有关情况。

  记者今天在伤者手中看到了这份《人身损害赔偿一览表》,上面陈列了7项费用标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伤者为何拒绝填写这份赔偿表,律师团负责人马骏表示;

  第一、伤者治疗尚未终结,交通事故认定书尚未出来,伤残等级鉴定尚未人出,依法尚不能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该表仅列了7项赔偿项目,根据法律规定,还应有以下项目,伤者有权获得赔偿,如后续治疗费、赡养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编辑:王重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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