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打着“民生”旗号的“新闻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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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1:20 红网 |
眼下,打着“民生”旗号的电视新闻正在屏幕上走俏。 “民”,百姓也,“生”,生计也。民生新闻的意义在于,它能以百姓的诉求为主旨,以解决百姓冷暖痛痒、喜怒哀乐为己任,从而拉近了电视与观众的距离。然而,随着各地电视新闻大战的升级,这种被称之为反映“民生”的都市电视新闻中的“暴力”行为已开始突显,在有的地方,甚至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这种“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部分电视媒体为提高(巩固)收视率,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以满足公民知情权、表现百姓现实生活原生态为名,强行闯入社会个体的私人空间,以公开个人隐私为主的新闻采集、传播方式。比如,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这本是当事人双方个人的隐私问题,并不需要借助外在力量加以解决,更无需将其暴露在千万电视观众面前。而我们有的栏目却用此作新闻由头。再比如,“第三者插足”原本仅涉及当事人的道德问题,并不触犯法律,可有些栏目的记者却在受害人的带领下去捉奸捉双,并将其不加掩饰(或仅加少量加马赛克)地推上屏幕。诸如此类。 尽管这类现象以往在国内新闻中也时常出现,但目前在城市“民生”新闻中的这种现象却更具有危害性。 一是,由于它打着贴近群众、真实再现社会普通百姓生活的旗号,将镜头强行深入到普通百姓的隐秘之处,将社会个体的行为放大为社会行为,因此具有一定的隐藏性和欺骗性。 二是,它将表现百姓生活的新闻演绎为对百姓个体隐私的“暴料”,将电视媒体变成都市逸闻趣事集散地和批发地的行为,将百姓新闻变成了市井的电视围观。 三是,它将媒体——这一社会公共资源变成了仅仅满足部分电视观众“窥视”他人隐私的公开场所,降低了媒体的品牌与形象。 四是,每天大量的诸如此类的报道,无意中传递出诸多错误的社会信息,误导了观众电视,错误地将电视屏幕集中表现出的社会陋习误读为社会生活中的主流现象,并人为扩大了普通民众与社会精英的距离。 民生新闻中的“暴力”化现象是当前愈演愈烈的电视新闻大战下催生的畸形儿。有的城市由于同一时间新闻栏目众多,同质化现象严重,为争夺电视观众,就试图以这种强制采集获取的新闻作为竞争的卖点。而这种貌似传达百姓生活原生态的行为,实际是电视媒体以强设议题的方式,侵犯当事人的个人权力的表现。它不仅暴露出部分电视媒体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新闻职业道德和人文关怀的品格,而且也表现出其业务水平上的不足。 电视新闻中的这种“暴力”化较之其他媒体更加可怕。警惕电视民生新闻中的“暴力”化倾向,不仅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电视媒体服务于民的作用,同时也为了媒体自身的长治久安。(稿源:红网)(作者:秦中人)(编辑:韩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