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资谨记“六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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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04:4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新华社记者 王志 山东省工商局日前发布“维权提示”,消费者购买农药化肥时应谨记“六要”: 一、农资消费者在购买农资时要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农资商品经营单位购买。因为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单位、个人,大多是无证照经营或无固定场所; 二、要看农资商品的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出厂日期、保质期等,是否有合格证等。因为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不会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而种子、化肥、农药都有严格的保质要求,如果没有保质期很可能就是假冒或过期变质商品; 三、要索取盖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保修卡及发票。发票要清楚准确地标明购买时间、商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型号、价格等主要项目。发票中所购商品不能用字母或代码代替,也不能接受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只有合法的发票才是依法调解纠纷的主要证据和依据; 四、要货比三家,到信誉好的经营户去购买,不要贪图便宜,为省一点钱而误了收成; 五、发现农资商品质量出现问题,要妥善保管样品和商品包装及说明书,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不要耽误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六、如果因为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资商品耽误农时或造成损失的,要及时报有关专业部门,对农产品损失情况进行评估,从而为索赔提供依据。 《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15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