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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大都选择公证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10:06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徐丹通讯员王飞李安枝)近日,两位老年人心事重重来到洪山区司法局公证处,称两人是再婚,问能否对财产的划分及继承进行公证。

  经了解,今年58岁的王女士丧偶多年,一年前,她遇到了有同样经历的61岁的田先生。两人经过交往,决定成婚,但心里却很担忧。原来,田先生有一套住房,打算两人婚后居住,但害怕日后双方子女为此发生纠纷。

  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两人办理了婚前财产住宅公证手续,约定该房归男方所有,之后,二人喜结良缘。

  有关人士认为,目前,我市再婚老年人所进行的婚前财产公证大部分还停留在划清财产、约定处置权的阶段。其主要原因还是害怕引起子女纠纷。老年人完全、真实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财产而不受他人干扰,这才是双方不产生芥蒂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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