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老年精神病康复中心值得期待(新闻可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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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02: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记者 王永钢 本报评论员 费十年 通讯员 陈斌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南京市将建立一座该市面积最大的老年精神病康复中心,目前该康复中心的规划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这座老年精神病康复中心是由南京市民政部门规划的,总占地50亩,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床位至少在300张,目前“康复中心”的选址暂定在南京祖堂山精神病医院内,建设资金由省市政府投入。据透露,整个建设资金大约数百万元人民币。有关人士介绍说,这座老年精神病康复中心,其建设规模和床位,都将是南京最大的,建成后的“软硬件”也是南京最好的。“康复中心”建成后,将接纳老年“痴呆症”患者和老年精神病患者。南京市民政部门一位人士说,这将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因为南京目前虽然有不少大大小小的老年人疗养院,但是其规模以及软硬件条件都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尤其是缺乏专门的老年人精神病康复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和哈佛大学联合开展的一项研究表明,在中国,精神分裂症的治疗率仅为30%。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谢斌说,这其中除了因为贫困而中途放弃治疗的原因外,相关的医疗机构非常少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平均1万多个精神病患者才能有1名专业精神病医师,硬软件设施都亟待提高。 南京市“老龄委”的一位同志认为,政府将为建这座“康复中心”投入巨资,体现出政府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希望有关方面能为这座“康复中心”的建设大开绿灯,使其能尽快建成。 在记者看来,建立专门的老年人精神病康复机构,在当前精神病人屡屡危害社会的形势下,显出了一种或许是无意的“对应”关系:8月4日上午发生在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的惨案,再次引起了人们对精神病人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国家能加强对精神病人的救治和管理。而老年精神病患者在这些病人当中占了相当的比重。因此,成立专门的老年人精神病康复机构显得尤为重要。我国早在1985年就起草《精神卫生法》,但20年之后这部对于精神病人的保护和管理起到关键作用的法律仍未出台,在这种情况下,专门康复机构的缺位将使得这种保护和管理最终成为一句空话。从另一个角度说,南京成立专门的老年人精神病康复机构也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意识。《精神卫生法(草案)》指出,各级政府应该承担起精神病人治疗和监护的经济责任。这当然意味着一笔不菲的开支,然而,我们应当看到,眼下一个严峻的事实是,目前我国因为精神卫生的原因造成的社会损失,远远大于对精神卫生防治的投入,那么,这笔账该怎么算,该带来什么样的结论应当是不言而喻的。 用无限的代价建造一个专门的老年人精神病康复机构,以换取相当范围内家庭的无限安乐,和社会层面的安定,特别是降低了家庭单元和社会层面的经济和精神成本,这一理念的实践值得期待。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16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