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打人时间检察院照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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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09:2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日前,厦门思明法院接到了一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周某对检方起诉其打人倒是没什么意见,但他始终认为检方所说的时间不对。 今年1月4日下午,陈某在一台球室打台球,一不小心,球杆戳到了在同一台球室打台球的周某脸部,于是双方发生纠纷,并进行互殴。打斗中,陈某鼻子流血,周某见状即逃。后经法医鉴定,陈某被打成粉碎性骨折,且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3月20日,陈某在一美食馆与周某的又一次偶遇,使周某被抓。 更有意思的是,归案后,周某对自己打人的行为均没有任何异议,却始终坚持自己是在去年12月28日打了人。然而据110报警记录、医院病历卡的记载及在场的很多证人都证明事发1月4日。 对于该案,检察院已向法院起诉。(来源:陈艳 通讯员 王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