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表示:女婴属于正常抢救无效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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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1:3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8月14日讯(记者聂元剑实习生林平海罗美丽)对于8个月大女婴的死亡,8月14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该妇幼保健医院的医务科长刘永忠和儿科主任贾雁平。他们表示,女婴是属于正常的抢救无效死亡。 据儿科主任贾医生介绍,女婴在送来之前,已经高烧五天,咳嗽两天,而且在海医附属医院已经住了两天院后,李先生才将孩子送到了他们医院的。 据医务科刘科长介绍,女婴在11日下午2点半送到该妇幼保健医院,当天医生对女婴原先的诊断是支气管炎。12日早上,主任查房时发现女婴有点不对劲,就要求给女婴做了拍胸片、抽血检查,结果出来发现是肺炎。13日,医院对女婴进一步诊断,最后才确定孩子得的是支原体肺炎。而对于支气管炎、肺炎与支原体肺炎的治疗方法都是同一个原理,医院对婴儿病情的治疗都是符合科学的治疗方法的。 据儿科主任贾医生介绍,重症支原体肺炎可能会导致腹胀。13日晚上,医生在女婴腹部发胀时,采用了肛管排气的方法来对女婴进行抢救。这种病的并发症随时都可能会导致呼吸和心跳的骤停。 院方儿科主任贾医生称,女婴送过来时就有一些浮肿,体重低于正常标准,营养有些不良。女婴的死亡是由于营养不良和支原体肺炎并发症导致的呼吸和心跳的骤停引起的。医生对八个月大的女婴采用的治疗方法都是符合科学程序的。女婴的死亡纯属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对女婴的死亡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院方最后表示,如果女婴的家属对女婴的死因有疑问,可以通过尸检结果来揭晓。如果尸检的结果证明,确实是医院的过失,医院愿意对孩子的父母做出相应的赔偿。 作者:聂元剑 林平海 罗美丽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