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实现“跨行还款”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2:36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经友好协商,达成了四行之间“四行跨行转账实现信用卡现金还款服务”的协议。就是说,这四家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随便在其中哪家银行都可以还上所透支的款项了。 四家银行的“跨行还款”业务13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通。据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蒋永军介绍,信用卡代理还款服务正式开通后,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可以在签约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信用卡还款,就近办理。跨行代理还款业务目前仅限于人民币信用卡的现金还款,暂不开展外币本币或以人民币购汇还款的跨行代理业务。跨行还款每次还款金额上限为5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限额需到发卡银行办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业务收费标准规定,无论同城或异地、还款金额多少,每笔按人民币2元收取跨行还款手续费,对于还款地无持卡人所在发卡行分支机构的,持卡人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支付汇划费用。 据悉,目前四家银行共在全国48个城市拥有近千家网点。以上所属各行信用卡客户可在四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的网点办理信用卡还款业务。 记者观察 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此次合作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银行网点少、持卡人还款难的实际问题,而且提高了四家银行的整体竞争能力。据了解,各家银行希望更多的商业银行参与信用卡业务合作,彻底解决信用卡客户还款难的矛盾。 作者:杨慧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