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贪官同日同判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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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2:51 法制晚报 |
本报讯 据《楚天金报》报道,昨天,原湖北襄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成霖,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996年至2003年间,赵成霖利用担任襄樊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之便为他人谋利,先后45次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61.38万元、港币5000元等。 又讯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公司原副总经理(副厅级)高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获取工程招标、工程决算及推销产品谋利。昨天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997年至2002年,高航“帮助”孙某承接了四项工程。孙某送其4万美元和人民币3万元。 作者:刘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