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首例走私毒品案四案犯被依法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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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4:02 新华网 |
新华网重庆8月16日电(潘强、黄豁)重庆市首例走私毒品案的犯罪嫌疑人贺贤慨、赵宏、李桂强、张光余等四人近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走私毒品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贺贤慨、赵宏、李桂强、张光余等均系刑满释放人员。2004年4月,贺贤慨在与赵宏喝茶时,萌生了从云南瑞丽中缅边境走私毒品到重庆贩卖的念头。之后,贺邀约犯罪嫌疑人李桂强参与,并约定由贺、李二人共同出资,由赵宏联系毒品供货商,采取境外走私、国内邮寄的方式,所得利润三人共享。 今年6月,李桂强邀约另一犯罪嫌疑人张光余去瑞丽买毒,张光余代表李桂强随贺贤慨、赵宏共同赴滇,李桂强则在家中负责筹集资金。一切准备妥当后,贺贤慨立即指使其马仔提前抵达瑞丽打探邮局情况,制作邮寄用的木箱等等。6月15日,贺贤慨等三人经昆明到达瑞丽,并从银行取出毒资。次日,赵宏、张光余二人秘密进入缅甸境内,用6.4万元现金购得海洛因4块带回境内,随后,几人将毒品夹藏于服装、毛毯中,邮寄回张光余的老家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几人随即返回重庆。 6月22日,张光余以回老家过端午节为名,回到柳荫,暗中等候毒品到货的信息。6月24日下午5时许,当张光余兴冲冲地取回从云南寄来的包裹时,被早已布控的公安干警当场捉获,现场搜出藏于毛毯中的毒品海洛因1435克。次日,贺贤慨、赵宏、李桂强也相继落入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