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文物安全保护迈向法制化智能化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7:43 新华网 |
新华网郑州8月16日电(记者顾立林)今年是龙门石窟历史上第一个文物保护机构建立50周年,龙门石窟研究院院长李振刚介绍说,龙门石窟的安全保卫工作在50年历程中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已迈上了法制化、智能化的轨道。 李振刚是在日前召开的洛阳龙门石窟研究院建院50周年纪念大会上讲这番话的。在历史上,由于自然灾害和人为盗窃、毁损等原因,龙门石窟遭受严重破坏。据统计,被严重破坏的洞窟有96个,佛、菩萨、弟子头像被盗262尊,毁坏其它各类像1063尊,毁坏浮雕、碑刻40多处,如今人们面对被破坏得千疮百孔的龙门石窟,无不心痛神伤,倍感遗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结束了龙门石窟无序管理、无人保护的历史。1953年,洛阳县人民政府先后4次发布保护龙门石窟的布告。1961年,国务院公布龙门石窟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即使在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洛阳市派出专人进驻龙门,竭力保护石窟,使龙门石窟幸免“十年浩劫”的灾难,这些人后来被中央领导人称为“历史的功臣”。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后两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洛阳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9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龙门石窟保护条例》,第一次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对龙门石窟实施全面保护。洛阳市还在龙门石窟周围修建了保护围墙、电子巡更系统和闭路电视监控系统。2002年又对两系统进行了更新与改进。龙门石窟研究院的闭路电视监控中心,通过建于各个洞窟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全天候地监控各处的石窟文物。管理机构还新建了森林防火监视系统,建立健全了指挥、通信、预警、快速反应体系。李振刚说,高投入、高科技、高效率,使龙门石窟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又迈上了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