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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黑势力猖獗更可怕的是司法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22:09 人民网

  网友:李见新

  8月13日,陕西省《渭南日报》全文刊发了渭南市纪委关于原潼关县委书记李纪计、原潼关县长王元安问题的通报。通报所披露的两人在任职期间该县发生的治安混乱、黑势力猖獗、司法腐败等问题令人触目惊心。而4年90起刑事案件的28%是错案的事实尤其令人震惊!(据8月14日《中国青年报》)

  4年90起刑事案件28%是错案,这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事情竟然发生在了全国第三产金大县,真的令人不可思议!试想,假如潼关原县委书记、县长的问题没有被立案调查,其严重的犯罪事实没有被公开,还会有多少怨案、假案、错案发生,刑事案件的差错率还要高到什么程度?

  如此惊人的事实,何以会发生在社会文明程度日益提高、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只要送了钱,就可以有案不立、有罪判无罪、重罪判轻罪”。如此,还何谈司法公正、公平?

  4年90起刑事案件28%是错案,难道就没有群众继续上访?没有人举报?没有人知晓?我敢说:肯定有,还不是少数。但是,为何没有人去管?当司法部门的政法干警被金钱“买断”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时候,那些纪检部门、人大、政协等等都到哪里去了?他们对潼关县的种种事实真的是一无所知,还是充耳不闻?或者在权力面前保持了沉默?对于这些监督部门来说,面对这样严重的犯罪事实,保持沉默就是不作为,就是变相纵容,就是犯罪,就应该受到连带的责任!

  笔者还不禁要问,潼关县的政法干警被金钱“买断”,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其上级的政法部门怎么会不知道?对于县里报上来的那些已判决的案件,他们还要不要审核,难道所有的案件真的都没有一点被错判的蛛丝马迹?他们对所有请求上级司法部门裁决的案件是不是都“维护原判”呢?如果真是如此,潼关县的政法干警们一手遮天,那还不是想怎么执法就可以怎么执法了吗?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治代表的就是法治,4年90起刑事案件28%是错案也就不足为奇了。

  多少年来,政法干警在老百姓的心目中都是确保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神”,可是,一旦这些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演变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时候,法律的尊严和政法干警在百姓心中应有的地位便也就荡然无存了。

  其实,潼关县在中国偌大的版图上,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点。然而,其滋生的严重的司法腐败问题,却再一次给我国的法制建设敲响了警钟。监督体制不健全、不畅通,始终都将是影响我国依法治国的最大障碍。只有提高政法干警素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法制监督体制同步发展,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落到实处,依法治国的目标才会得到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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