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心脏和血管先天性疾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0:32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8月16日电(王文韬 弓琳)北京市最近将心脏和血管先天性疾病医疗费用被纳入医保基金。 从2001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颁布以来,许多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在执行这一规定和审核结算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问题。对此,北京市医保中心副主任赵玉军16日针对几个集中的问题向记者作了说明。 首先是针对一些参保人员关心的先天性疾病报销问题。赵玉军说,以往所有先天性疾病医保基金均不报销,而目前北京已作出明确规定,参保人员患心脏及血管先天性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其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而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收费高于物价、卫生部门的标准怎么办的疑问,赵玉军告诉记者,北京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必须执行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支付标准,若收费高于此标准,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赵玉军还对住院前留观的概念作了进一步说明,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赵玉军说,住院前留观指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连续留观并收治入院。其中,留观间断时间(含中途转诊)不超过24小时的,视同连续留观。另外,赵玉军还对介入诊断和治疗的项目范围,以及人工血管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如何支付等进行了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