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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落户南京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8:26 光明日报

  本报讯从7月开始,南京高校毕业的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可以先在南京落户后就业。大专、中专和技校的毕业生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落户南京。

  新办法规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2年,中专院校和技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3年,依法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障,实际缴费满2年以上,允许其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处落户。该办法降低了高校毕业生的户籍门槛,大大解除了广大毕业生的后顾之忧。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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