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出台 本市学生最高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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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8:49 南方日报 |
本报讯 日前,中山市物价局出台了今年秋季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以及公办中小学“一费制”以外的收费管理办法。 招择校生严格“三限” 据了解,择校费标准根据当地同类学校高中学生上年生均实际培养成本乘以3制定,择校生就读时需一次性缴交择校费。有关人士表示,已收取择校费的学生,其它规定缴交的正常费用按普通生收费标准执行,各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择校费标准,或在规定金额外另收其他与择校有关的费用。 同时,规定所有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省一级(含省、国家级重点职中)学校每所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25%,市一级(含市级重点职中)学校每所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20%,普通学校每所不得超过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15%。 据介绍,所有择校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全部用于学校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挪用择校费发放工资、奖金、福利或平衡财政预算。 课外活动费等可按实收取 中山市物价局指出,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小学、初中只收书杂费,高中只收学杂费,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开支的公务费、业务费的一定比例及课本费、作业本费、借读费等。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食宿费、服装费、课外活动费等不属于“一费制”的内容,均按有关规定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据了解,“一费制”以外的收费分为可统一管理的费用和可选择性费用。其中,可统一管理的收费项目有住宿生的住宿费、高中阶段择校生择校费、城镇中小学生体检费、高中阶段教育的会考费、军训或实践活动发生的食宿费和城镇中小学校服费(农村中小学不统一要求);可选择性的收费,是指中小学在正常教学时间以外,学生以自愿为原则参加的课外和其他活动,为学生提供服务时确需收取的费用,包括课外活动费、晚自修费、订阅参考资料费以及在正常教学计划外组织开展的郊游、观看展览和电影等费用,各学校每次可按实收取。 有关人士强调,凡强制、变相强制所有学生统一交费的,或收费收入未按规定专款专用、多退少补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乱收费论处。 职业高中择校费标准 学校级别择校生最高比例(%) 择校费标准(元) 国家级重点 25 15000 省重点 25 12000 市重点 20 10000 普通15 8000 普通高中择校费标准 学校级别 学校择校生最高比例(%) 择校费标准(元) 省重点中山纪念中学25 市内生:38000 市外生:55000 省一级市一中 市侨中 25 28000 市一级龙山、桂山、20 22000 二中、仙中、 市实验高中 其他20 20000 普通 15 12000 雪芬 海燕 智前 凤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