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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一条金项链 给40元生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9:46 东南快报

  本报讯厦门殿前频发抢夺路人金项链案件原是一个团伙制造的。令人惊愕的是,一条价值两三千元的金项链被抢夺者拿去向团伙头头交差,为的只是换回三四十块的生活费!

  昨日,高殿警方调查确定7月以来连续不断的抢夺路人金项链案件是由一个有着数十人、组织严密的团伙所为。目前,李某、冯某、顾某、张某、邛某、徐某和舒某等7人因涉嫌抢夺罪被刑拘,警方正在对他们所交代的案件进行查证。案件回放抢项链背后有“黑手”

  8月5日7时50分,浦城籍女子吴某行走在殿前二组一巷子内,犯罪嫌疑人李某从背后抢夺走其脖子上的金项链仓皇逃窜。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警及时追击,将李某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缴获被抢的金项链,价值1800元。

  8月6日上午8时左右,江西丰城籍女子吴某在殿前六组一商场附近被一男子从背后抢夺走金项链,附近巡逻民警及时出现,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并缴获被抢的金项链,价值2300元。

  李某、冯某陆续交代了其它重要线索,一个特大的专门抢夺路人金项链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在8月6日,警方成功斩断了这只专抢金项链的“黑手”,抓获团伙另5名成员。作案方法前方“老大”示范

  据高殿警方调查了解,李某、冯某等人是由一个广州的“老大”召集起来的。他们无固定住所,一般由前方“老大”邛某安排住旅社,几天就换一个地方。

  邛某教他们抢金项链的方法,并让他们互相在对方身上演示,成功后就开始实施。作案时临时拼凑三五个成员,邛某、徐某和张某一般不动手,邛某负责踩点,并找好逃跑的路线,经常夹一个皮包混在人群中,徐某和张某负责掩护、接应,甚至装作帮忙追赶的群众,从而将真正追赶的群众堵在后面。动手的人逃跑成功后按事先说好的地点会合,将“货”交给邛某。分赃方法后方“老大”分配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广州的“老大”黄某每隔三四天就会来收货,并给邛某几百元,邛某再根据手下的战果一次给三四十元,并许诺:“只要你们负责去抢,广州‘老大’就会不断给我们钱”。他们有时一天作案好几次,都是打的来回,足迹遍及殿前、寨上、湖里步行街、塘边、前埔、中山路,甚至同安等地,有时成功,有时项链断后掉在地上没抢成,有时则是抢到3厘米、5厘米的一段,均交给了邛某,换回几十块的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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