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炮轰企业发出律师函要求致歉事件郎咸平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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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0:3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新闻背景 从7月31日起,素有“郎监管”之称的香港知名学者郎咸平教授就开始在新浪、香港商报等媒体上不断炮轰内地企业,在炮轰海尔秘密MBO之后,又将矛头对准了格林柯尔,指责顾雏军先后收购了科龙、美菱、亚星客车以及ST襄轴等四家公司,号称投资41亿元,但实际只投入3亿多元,有浪费国家财富之嫌疑。 与以往被炮轰企业一向保持缄默不同的是,郎咸平近日 收到了他自炮轰大企业以来的第一封律师函,该律师函由格林柯尔发出。 本专题撰文/记者杨欣、周裕妩 昨日,郎咸平教授(见左上图)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布了律师函的内容,并再三申明:“我没有攻击顾雏军(见右上图)个人。” 直到昨天晚上9点多,记者终于与格林柯尔方面取得联系,其高管对本报记者表示:“郎咸平作为一个正直的学术人员,不通过法律途径,而通过媒体途径来发布消息,其用意何在?” 格林柯尔发出律师函 据郎咸平说,格林柯尔方面在发来的律师函中提出要求,要求郎咸平书面汇报新浪等的报道是否正确记录了当时的演讲;如果没有正确记录,则要求郎咸平去让新浪、东方早报和香港商报由其网站拿掉该文而且发表更正以及道歉,并提供这些行动的证据给顾雏军;还要将当时的演讲稿件给顾雏军。 郎咸平表示,格林柯尔方面称会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法律程序,对此,郎咸平表示,如果其本人、家人、以及朋友受到顾雏军非法律程序的秘密行动伤害的话,将完全而且充分地采取法律程序,因为这是一个守法的老百姓应该有的基本观念。 矛盾一:是否针对个人? 郎咸平在新闻发布会上郑重声明,“我的演讲根源于我的学术研究,而我的研究完全根基于格林科尔以及顾雏军所拥有的公司所公开披露的资料,并经过严谨的学术推论而得到的结果,因此是个学术性论文。学术论文的最重要意义在于根据实际数据说话,因此根本不存在攻击个人的问题”。 格林柯尔该人士表示,公司正在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在解决这个问题,郎咸平作为一个正直的学术人员,而且也是在乎法律的学术人员,如果有什么问题,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现在郎咸平启动媒体途径的用意何在? 矛盾二:媒体应否道歉? 郎咸平表示“绝对不会要求东方早报、香港商报、新浪网以及这两天才报道的媒体向顾雏军作任何形式的道歉。”他认为,媒体的知情权与报道权应该得到尊重,媒体只要对任何人的演讲有着最大程度的理解并公正的报道就是负责任的报道。 郎咸平说,如果媒体的报道都要像顾雏军的要求一样需要正确无误的“记录”的话,那么媒体只要聘用几个不须学历的助理带着录音机就可以了,也就根本不需要记者了。 对此,格林柯尔方面认为,媒体在报道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发挥而出现偏差,但郎咸平对偏差的报道也应负责。(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