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贪污受贿471万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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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1:27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涉嫌非法加印书籍11万册,从中将58万元售书款占为己有,并在3年里收受贿赂413万元。8月16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省新闻出版局原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侯福康被控贪污罪和受贿罪出庭受审(如图)。 《道路交通管理知识大全》一书出版后,在王伟力的指使下,侯福康与人民出版社商定并签订了12万册书的发行合同。为了牟利,侯福康等人将该书加印了11万册,实际上文教书店总共发行了23万册。在发行过程中,侯福康利用其直接管理书店人、财、物的职务之便,侵吞书店售书款146万余元,并将其中的58.4万元占为己有。 2000年至2002年,时任贵州省新华书店教材、教辅发行中心主任的侯福康,利用新华书店对教材的统一征订和发行权,将外地出版社的印刷业务拉到贵州来印刷,索要“印刷业务费”和“宣传推广费”,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他向贵州某印刷厂及北京某出版社“收取”费用达41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侯福康将58.4万元公款占为己有,并且收受贿赂413万元,涉嫌犯有贪污罪和受贿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侯福康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他辩称,当时发行《道路交通管理知识大全》,发行多少,自己并没有权利,根本作不了主,自己只是按照正常的程序开展工作。向外省出版社或印刷厂收取“印刷业务费”和“宣传推广费”,单位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知道的,受贿的413万元,主要用于发给分店或给员工发放奖金等,自己并没有拿钱去挥霍。 据悉,此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赵车 来源: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