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厅老板状告执法民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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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3:01 兰州晨报 |
执法过程中经营手续被拿走迟迟未归还 舞厅老板状告执法民警 8月16日上午9时许,一起由舞厅经营者状告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违法查扣和收缴其舞厅经营证件的案件在安宁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审理。当日上午,在法庭上,当事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营手续不知去向 2000年3月29日晚8时许,安宁公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张子民、赵力、韩敏等人酒后闯进由蔡春杰、高鸿彬共同开办,蔡春杰经营的“喜相逢”歌厅。当晚,民警给蔡春杰戴上手铐,将其押上警车带到了开发区派出所。其间,“喜相逢”歌舞厅的营业执照、文化经营许可证、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全部不知去向。事发后,舞厅经营者蔡春杰、高鸿彬曾数次向民警张子民、赵力等人索要歌厅的经营手续,但两人均不承认拿走了证件。舞厅法人提起诉讼2002年8月,蔡春杰向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再次向张子民等人提出返还歌厅经营手续的要求。2002年9月,在西固区人民法院向原告蔡春杰送达的张子民答辩状中,张子民承认了案发当天拿走了原告全部的经营手续。并称,这些经营手续已经上缴。之后,蔡春杰多次向被告提出返还要求,被告不予理睬。原告蔡春杰、高鸿彬认为,被告扣押、收缴原歌厅的经营手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由于被告的违法行政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从2004年5月2日,原告蔡春杰、高鸿彬在向安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也一并提起了赔偿诉讼。安宁分局:不属法院受案范围 安宁公安分局在答辩状中称,2000年3月29日晚7时许,该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接“红沙子”茶屋老板曹玲玲报案,称其丈夫李斌学被人砍伤,在医院抢救。接到报案后,值班副所长张子民和民警赵力等人赶到现场。经调查,李斌学是被“喜相逢”歌厅老板蔡春杰持刀砍伤。于是,民警将蔡春杰带到派出所留置盘问,但其却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民警调查,并将民警赵力殴打致伤(轻伤)。 2000年4月7日,经兰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李斌学环枕关节半脱位,环枢关节半脱位,属轻伤。由于蔡春杰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因此,安宁公安分局于2000年4月9日依法将该案立为一般刑事案件侦查。 2003年6月5日,该案被依法移交到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宁分局认为,原告所诉不属行政诉讼范围,其次,刑事侦查行为也不属行政赔偿诉讼范围。因此,原告诉分局行政行为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受案范围,法院应驳回原告起诉。 据悉,安宁区人民法院将不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本报记者陶晓春(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