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不能总是与“书记”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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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22:16 人民网 |
网友:石飞 8月14日《中国青年报》援引《渭南日报》报道,面向全国撩开了陕西潼关县“公众敏感事件”的面纱,原潼关县委书记李纪计、县长王元安对任内本县发生的治安管理混乱、黑恶势力猖獗、司法严重腐败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免职接受审查。 其实,报道中所说的“公众敏感事件”,对于当地公众来说,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已无“面纱”可撩,早就“敏感”不起来了。黑社会团伙猖獗7年伤及群众80余人;4年90起刑事案件28%是错案;29名干警为“职级待遇”动用3辆警车围堵县委机关……还不家喻户晓?他们可能只会“见怪不怪”、“敢怒不敢言”和“无可奈何”。如果说还有“感”可“敏”的话,也许只能是两位“父母官”大人被免职接受审查。 我以为,真正应该对潼关“公众敏感事件”敏感,并需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的,是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尤其是地方党委书记。 就报道披露的情况来看,李纪计、王元安丢“乌纱帽”的原因,不是涉嫌经济犯罪,也不是因为重特大安全事故,用一句官场术语来概括表述,是领导工作不力,“负有领导责任”。过去,一些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因为经济犯罪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倒台丢官的案例媒体时有报道,不过因辖区管理混乱,领导工作不力,而被免职接受审查的却是不多见的。在我们的官场上,多年来一直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不贪污,不腐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莫卖力,少管事,乌纱稳戴没问题。”这一官场“潜规则”,在潼关“公众敏感事件”处理中被打破了,即使在政治、经济和作风上没有腐败问题,因为“领导工作不力”,也会被追究的,也会丢“乌纱帽”的!此其一。 其二,县委书记被列为地方工作领导不力的追究对象,这在全国即使算不上开先河,也是不多见的。我长期有一种不平感,地方整体工作领导不力或出现失误,往往总是只拿政府“一把手”是问和开刀,党委书记总是与之无关,总是“清身子”,可以避得高高的远远的。其实,在现实社会中,在一个地方,真正的“一把手”只有一个,那就是地方党委书记,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尤其是在用人方面,总是“书记”“一锤定音”。在处理任何问题过程中,更是凸显“书记”绝对权威。譬如县委书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有权终止或否定县长的指示和部署。这是一种被普遍认可和普遍实行的“潜规则”。从具体任职情况来看也是如此。县长一般都是兼任县委副书记,可见县长是“软的”,实际上只是“二把手”。我以为,今后“问责”一个地方的工作,首先应该拿“书记”是问,然后才是“县长”,各级地方工作都应该如此。所以,这次渭南市对潼关县“公众敏感事件”的追究,从缘由到对象,对于全国都具有一定的典范意义,值得推而广之。 新闻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