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下海”与高薪雇员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0:03 红网 |
吉林省通化市为鼓励机关干部领办或创办企业,先后出台文件对到企业工作的机关干部,在原级别待遇和编制、工资、职称评聘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自1995年至今,共有195名干部辞职下海,其中地(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52人,科(局)级干部140人。当地一位官员说:“在经济不发达地区还是要鼓励干部辞职下海”,因为“第一要务是发展,第一关键是人才。人才在哪里?在机关。”(据《中国青年报》8月17日报道) 其实,最近鼓励干部“下海”的,并非通化一地,其条件也并非最优厚的。不久前,辽宁、山西、湖南等地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它们所出台的政策的共同特点是:对相应人员下海”期间保留职务级别及其他各项福利待遇,3--5年后可回原单位工作,也可自谋职业。俨然又兴起了新一轮“干部下海热”。 但几乎与此同时,另一种热潮也在各地政府机关兴起,那就是为吸纳人才推出的政府雇员制。最早推行这一政策的也是吉林省,对资深高级雇员开出最高年薪为18万元。随后,各地也纷纷“试水”,珠海的政府雇员年薪最高可超过10万元,芜湖的政府雇员年薪最高可达18万元,无锡市的政府雇员最高年薪竟达50万元,武汉市政府对专业技术首席职务年薪初步定为8万元。(据《中国青年报》8月8日报道) 如果按照通化那位官员所说的“人才在机关”的话,一边是为发展经济鼓励干部下海经商,把人才推向企业和市场;一边是为吸纳人才,不惜高薪聘用,何需放着现成的人才不用,反而把他们推出去,再去花高价聘用人才呢?显然,这是一个悖论。即使该悖论成立,按理说在内部首先进行优化组合是非常必要的。但像通化就如此大规模地将机关干部推向市场,显然是不合情理的:越是不发达地区,政府自身建设越为关键,更何况发展经济岂能以损害政府自身利益作为代价? 固然,人才因专业问题,还存在着一个适应对口的问题,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下海”者全部是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无一是普通公务员,并且从统计来看,“下海”后大多又担任了企业领导职务。如果真是某方面人才的话,为何在普通的专业技术岗位看不到他们的身影?这就使当地有关领导极力回避的“权力效应”很难站住脚,更妄谈什么“发展当地经济”了。 正如通化市一位官员在分析干部下海的原因时说:“有的干部在机关工作多年,仕途再往上走的可能性小了,不如去企业另求发展。有的干部想谋点利益,但提心吊胆,不如去企业,一年拿10万元、20万元,心安理得。”事实上,各地政府之所以鼓励干部带着“救生圈”“下海”,是否存在促进人才交流、发展当地经济是假,把它作为干部调整的一种权宜之计是真的可能呢?但如此以来,政府岂不成了一个跳板?政府为培养这些干部所花费的成本又该如何核算呢? 鼓励干部下海与高薪雇员,不是说不可推行,而是要量力而行,如此一阵风式的推行,到头来,受损的还是政府和纳税人。(稿源:红网)(作者:崔亮)(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