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民意否决”阻击跑官买官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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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0:03 红网 |
河北一个叫成安县的地方,在领导干部选用和管理工作中创制的“民意否决制”非常有新意。制度规定;让群众对领导干部直接进行综合评价,并通过自主行使否决权的方式,参与决定领导干部上下和去留。据说这一制度实行一年多来,全县已有12名干部因民意否决票超过三分之一而被免职、降职或取消提拔资格。(8月16日《深圳商报》报道) 跑官买官,目前似乎已成为官场的一种顽症,尽管出台了许多措施,但是效果总是不显著。看来这种单纯依靠自上而下的解决思路并没有完全地把准脉,因此无法实现药到病除。 这项制度最大的特点首先在于其开放性;民意可以直接介入或决定干部去留升降。干部人事问题历来敏感,因此我们通常习惯对之进行封闭化或秘密化操作,参与者只限定在一个极小的范围。封闭必然会产生幕后操作,因此跑官买官者才有了活动的空间。更何况,由于民意参与不进去,跑官买官者自然不必在意群众怎么说,无需对群众负责。成安县现在设计了这个开放性制度,使民意成为一个重要决定力量,显然靠跑、靠买难以行的通了。因为百姓最痛恨跑官卖官者,如果跑官买官行迹一旦暴露,民意肯定直接将之否决。从这个角度看,民意否决将对跑官买官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其次,“民意否决制”使普通群众有“制约权”,具体表现为:弹劾权和否定权。这是以前很少听到的,说明这种制度是实实在在的,绝不是花架子。按现行规定,普通群众对干部人事任免的发言权非常有限,通常也就是限于提出建议权利吧,建议最终是否被采纳决定权还是在上边,对跑官买官者本人起不到直接的阻击作用。“民意否决制”下,群众不仅有了弹劾权,可以直接联名弹劾不称职的官员。更关键是群众还掌握了一定的否决权,可以直接对不称职的干部说不。无论弹劾权,还是否决权,在这项制度中都是实质性权力。这在组织原则上是一次很大的突破,发出了民决干部的先声。 吏治是国家人事根本,当下跑官买官现象频频上演已经严重了损害了国家人事之根本。跑官买官犹如恶性病毒一样,有很强的抵抗力和复制力,不清除则会快速蔓延滋长。有觉悟的领导干部已经清醒地看到了这一点,纷纷公开发表承诺:从自己做起,坚决制止跑官卖官。这种态度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如果没有好的制度来配合,事情或会有反复。因此,应当像成安县一样,将民意否定引入到人事任免中来,让民意来阻击跑官买官,可能收到奇效。当然,成安县的“民意否决制”也并非一个完善的制度,尤其在程序上的设计还有待于细化。但是,这个创意是值的关注的、吸纳的。希望有关部门能从中获得灵感,出台一个更科学理合理的“民意否决制来”。(稿源:红网)(作者:刘吉涛)(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