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万多中小学都有法制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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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1:19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广州8月17日讯 记者黄日飞、通讯员刘洪群报道:据今天召开的广东省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经验交流会透露,目前全广东省已有31512所中小学校,即中心镇以上中小学校都全部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并力争在今年底做到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选聘工作全部到位。 广东省普法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铭清介绍说,聘请法制副校长,广东是首创。“1996年,阳江市根据省普法办提出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的要求,在全国首创聘请法制兼职副校长的尝试。”现在,聘请法制副校长,已经成为广东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 广东省各地普遍制定了法制副校长任职资格制度,从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方面对法制副校长的聘用提出了硬指标,想当兼职法制副校长必须“过关斩将”。如深圳要求法制副校长必须政治素质合格,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司法工作经验和较高的文化素质,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有相当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推选法制副校长由其所在单位推荐,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市综治部门审核后由市、区教育部门统一聘任;一名法制副校长最多兼任两所学校的职务,以保证有时间、有精力做好工作。深圳宝安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比例占了49%。 学校也将法制副校长作为学校领导的一员,参加学校的有关工作会议,了解学校全局工作,将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安排纳入学校工作的整体计划,并每年对法制副校长工作有讲评、有总结,真正形成工作体系。各地还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工作考核评比制度,由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制定考评方案和标准,每年6月份对法制副校长落实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何铭清告诉记者,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综治委等机关关于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的通知,下一阶段广东法制副校长的选聘、管理和使用将进一步规范化,使兼职法制副校长在加强中小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转化后进生,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以抓好法制副校长工作为切入点,促进广东省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 《华南新闻》 (2004年08月18日 第四版)ā??????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