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社科院达成广州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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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1:19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广州8月17日讯 今天,由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发起,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社科院、海南省社科联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香港政策研究所、澳门社会科学学会等联合举办的泛珠三角省(区)社会科学院院长科研协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来自泛珠三角各省(区)社科机构负责人20余人齐聚一堂,共商科研合作、推动珠三角发展大计。 会议讨论了泛珠三角省(区)社科院院际科研协作的宗旨和原则、领域和任务、机制和措施,达成了《广州共识》。《广州共识》同意建立泛珠三角省(区)社科院院长协作制度,院长科研协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设会议秘书处于广东省社科院;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数据库,决定定期不定期交换科研工作计划,协调联合研究课题计划,交换与共享科研所需的知识、数据库等资源,鼓励科研人员跨地区开展重大课题合作研究,争取设立重大课题研究基金,在适当时候举办“泛珠三角前沿论坛”,共同打造“泛珠三角前沿论坛”的学术品牌。 (张荣) 《华南新闻》 (2004年08月18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