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判决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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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1:32 法制晚报 |
本报讯 近日,门头沟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王女士采取拘留措施后,其家人迅速将执行款交到法院。该案目前已顺利执结。 王女士于2003年12月间欠李某货款7576元未付。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王女士给付李某货款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共计7889元。判决生效后,王女士没主动履行判决。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王女士以没钱为由拒绝给付。经法院查知,王女士夫妇经营一冷饮批发店,正值生意旺季,店门前每日都有等候进货的车辆,王女士应具备履行能力。执行人员对王女士拘留两个小时后,她的丈夫很快把欠款及执行费交到法院。 作者:裴凌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