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研究须接受评估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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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2:03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上海8月17日讯 记者谢卫群报道:我国生命伦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准则(建议稿)》,近日在美国《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杂志》上全文发表。科学家们评价,中国的这一伦理准则是对国际伦理学的一个有价值的贡献,对提升我国生命科学研究的伦理形象有重要意义。 这一准则所持的基本观点是:支持胚胎干细胞研究,但必须遵循严格的伦理规范,并经过严格的伦理程序。 胚胎干细胞具有独特的治病救人的潜能,对目前难以或无法治愈的白血病、糖尿病、帕金森氏病、早老性痴呆等复杂疾病提供了希望,并有可能提供新的组织和器官移植的材料来源。但是,由于提取胚胎干细胞必定会损毁胚胎,又可能使用上克隆技术,因而涉及十分敏感的伦理问题,世界各国以及科学家之间对此争论不休。 鉴于其现实而尖锐的伦理问题,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课题组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坚决反对生殖性克隆,即克隆人的个体;囊胚胎体外培养不能超过14天;囊胚不能植入人体子宫或其他动物子宫;人-动物细胞融合术,可用于基础研究,其产物严禁用于临床;从立项到成果必须接受伦理评估和监督等。中国伦理科学家开始在生命伦理科研前沿向世界发出声音。 《华东新闻》 (2004年08月18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