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收费最受市民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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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2:38 京华时报 |
作者: 杨杨来源: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结束 本报讯(记者杨杨)昨天是《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征求意见修改稿)》向社会征集意见的最后一天。从市民600多条反馈意见来看,70%的意见集中在电梯收费这一方面。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他们汇总分析市民意见、与建委等有关部门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后,将召开相关听证会。 记者从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了解到,截止到昨天下午1:30,共接到市民反映意见的电话300多个、传真60份、电子邮件200多封。在近600条意见中,70%的市民意见是对电梯收费提出了个人看法。 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处长王岩介绍说,将这些意见归纳后,电梯收费问题总共存在四种观点分歧:一是部分市民比较赞成目前制定的电梯收费标准;二是还有市民坚持认为起始层住户不使用电梯,因此不应该交费;三是一些市民认为“起始层”的概念有些模糊,希望进一步明确;四是有市民建议,希望非起始楼层也能够实行按楼层细分收费标准。 除电梯收费问题之外,其他市民集中反映的问题还包括:应该进一步明确物业收费的公示范围;对于将居住房改为商用房,应该提高物业收费标准等。 意见回馈 1.起始层界定概念模糊 有市民指出,目前规定的电梯起始层只是界定了起始层为住户的建筑,不包括商用、地下停车库等。王岩处长指出,目前北京楼房户型的确变化较大,因此征求意见稿中此细节可能出现歧义。因此在修改中,将本着便于操作、不产生歧义的原则,把这一概念进行修正。 2.楼层不同电梯费应不同 有市民建议说,电梯费应该按照楼层不同收取不同费用。王岩表示,这种做法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他举例说,比如有人住20层,但在交费的时候,业主说他只坐到10层,其他的楼层走楼梯,这样是很难辨别的。此外他解释说,只要使用电梯,无论到哪一层,对电梯的损耗区别并不是很大。 3.物业收费标准应公示 对于公示具体地点具体物业收费标准的建议,王岩表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北京市的要求,从10月1日起,物业管理企业在向业主提供服务时,必须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收费表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4.民宅改商用提高收费 王岩介绍说,有市民反映居民住宅改商用住宅应该提高收费,这一问题在原来的文件中没有涉及,但既然有市民提出这方面意见,他们将在修改中进行考虑。他随后表示,由于这一问题不仅仅只涉及到发改委,还与其他一些部门有关,因此修改时还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