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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4:50 天府早报

  成都中级法院改变以前用书面审理方式,将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裁前公示

  早报讯(记者陈昊)长期以来,刑事诉讼法没有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方式作出明确规定,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均采用书面审理方式,法院裁判过程不透明,致使服刑人员及社会公众产生疑虑。昨(17)日,成都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对部分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对所有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裁前公示。

  五类案件公开听证

  据成都中院副院长刘楠称,中院对五类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这5类案件是:拟对宣告缓刑的罪犯予以减刑的;拟对罪犯予以假释的;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的时间间隔或减刑幅度超过司法解释规定的一般减刑时间间隔或减刑幅度的;经该院裁前公示后,相关人员对该院拟减刑、假释意见提出明确异议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建议撤销对罪犯的减刑、假释裁定的。并将通过在刑罚执行机关予以张榜公布、设立举报电话和专用意见箱,对所有减刑案件进行裁前公示,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防止法院裁判权可能出现的失控,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对发现减刑、假释不当的案件,将坚决纠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该院将坚决依照审判纪律和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将开展减刑、假释大检查

  该院在今年7月12日和8月6日分别制定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减刑、假释案件开展听证工作及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裁前公示的工作规程》和《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该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听证及裁前公示工作以及对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工作的正式启动。

  据了解,从今年8月至明年3月,成都中院将对该院的减刑、假释工作开展专项大检查。主要范围是对1998年以来该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情况进行检查。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该院还向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8778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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