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 1万以下的乡镇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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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7:53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赵萃)全市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工作从本月中旬开始,到今年10月底结束。前天,我市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优化我市乡(镇)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提出,全市调整乡(镇)的幅度可达到30%左右。 调整的参考标准为平坝地区乡(镇)人口规模一般不低于4至7万人,丘陵地区乡(镇)人口一般不低于3至5万人,山区乡(镇)人口一般不低于1.5至3万人;县城和区域中心镇的规模可适当扩大;现有1万人以下的乡(镇)原则上予以调整,个别山区乡(镇)或情况特殊的乡(镇)可作个案处理。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乡(镇),如没有形成集镇的乡(镇);政府驻地同在一地的相邻乡(镇);政府驻地在其它乡(镇)境内的乡(镇);政府驻地相距在3公里以内的相邻乡(镇)原则上予以调整撤并。条件具备的区(市)县,可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县城镇和区域中心镇,设立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