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有望开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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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8:23 南方日报 |
电动自行车有望开禁 《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年内修订 现征集市民对“十项禁令”意见 《珠海对电动自行车说“不”》追踪 本报讯(记者/刘可英)珠海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新闻(详见本报8月11日C07版报道)经本报独家披露后,在珠海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市民致电本报,希望政府能对电动自行车开禁。近日,珠海市法制局、市公安局特意在市内多处繁华路段设点,公开举行问卷调查,就《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修改征集市民意见。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征求市民对“电动自行车不予以注册登记,不得上路行驶”的修改意见。电动自行车有望在珠海开禁。 据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1998年9月1日实施的《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不少地方已与珠海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特别是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对有关交通法规作了新的规定。因此,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在今年内对《条例》进行修订。但目前在进一步的审查修改中,有诸多规定引起较大争议,按照立法程序,需要广大市民的参与,提出意见。 现场派发的征求意见问卷上列举十项内容,均与群众的出行、生命安全等利益息息相关。这十项内容其实就是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草拟制定的十项禁令。内容涉及微型客货车、农夫车、三轮车、拖拉机上牌上路;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登记上路;自行车能否载人、反向行驶;摩托车乘客违规,驾驶员是否应被处罚;汽修单位及人员知道车辆事主肇事或违规,应当不予维修,并报告公安机关,否则将对其进行罚款等内容。 市法制局有关人士表示,希望通过这个活动听到不同的声音,使修订后的条文增加可操作性。没有到现场的市民还可以登录市法制局的网站http://www.fzj.gov.cn,也可以拨打法制局电话0756-2232700(办),0756-2232110(传)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