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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企法人收费30日开始审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9:29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决定在8月30日至9月3日期间,对2003年度未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非企业法人收费情况进行审验,审验对象为2003年度实行收费并持有收费许可证的在榕省属部门或单位,包括中央、外省(市)驻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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