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承诺可否去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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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9:35 上海青年报 |
我和丈夫协议离婚,他同意支付我购买新房子的费用及儿子今后的抚养费共80万元,许诺年底给我,但我对他的承诺有点怀疑,请问是否可以前去公证,万一反悔公证该怎么办? ———市民韩女士可以去公证,经过公证的文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丈夫逾期不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钱款。此外,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或让律师进行鉴证,以明确给付时间,并可以要求丈夫对这笔约定的钱款提供相应的担保,如现有的房子车子之类。 ———上海国雄律师事务所金立军(本报记者马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