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派传单出租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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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1:06 南方都市报 |
当街派传单出租自己 该男子在传单上自称“年壮力强”重情义,并声明不做违法和缺德的事 本报讯(记者范素娴)“出租自己,只是想找份工作,虽然‘出租’这个词有点暧昧”,昨日,一位在闹市区派传单“出租”自己的男子对记者道出了出租的目的。据其介绍,目前已有两三位有意者与其接洽过。 要求先付工资当生活费 日前,有市民报料称,在天河龙口西路收到一张“本人出租”的传单,传单里有出租人的简单介绍,出租要求,还有联系电话。报料人小洪说,他是14日在龙口西路路边一位老头的手里拿到这份传单的。 昨日,记者看到了这份白纸黑字的“本人出租”传单。传单上第一部分是“本人简历”,大概100字左右,自称姓求,“年壮力强”,会开车,懂粤语、客家话、潮汕话和普通话,但是没有文凭,经历了人生复杂事,重情义,从不做违背良心的事。 传单的第二部分是一些出租条款,要求承租方在面谈同意后先付一定的工资作为出租人的生活费,并声明租方不能让出租人去做违法和缺德的事情,长期短期租用均可。 随后,记者拨通了求先生的电话,据求先生称,他是上世纪70年代出生的,以前从事工厂管理,做过一些生意,曾经赚了不少钱,后来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做生意失败了。“我虽然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重情义,做事认真”,求先生这样评价自己。 只读到初中找工作太难 对没干活之前就要求对方付生活费,求先生表示,由于其现在急于用钱才会这样,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重情义,他是不会拿钱跑掉的。 “用‘出租’这个词确实是有点暧昧,但是没办法”,求先生说,他只读到初中,没文凭找工作很难,他试过很多方法都没什么效果,这次“出租自己”是他自己想的点子。求先生说到这里,言语中略有些得意。 据求先生介绍,目前已有两三位有意者与其接洽过,都是发短信联系的,但都是提的一些不正当的要求,求先生也不愿意透露这些人的具体情况。他说,他的“出租”是有底线的,就是不能做违法和缺德的事。 (报料人:洪先生 报料奖: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