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定下管钱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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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1:1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昨天,河南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发布了《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我省25个试点县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近1年后,合作医疗的钱该咋管,终于有据可依了。 据了解,从2003年9月1日起,河南省的25个试点县同时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每人每年交10元钱,看病就能够按一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这项旨在解决农民看不起病的新制度,一经实施便受到了农民的欢迎。但是由于没有相关的法规,合作医疗的财务该如何管理,在各试点县都成为一个“摸索着办的问题”。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作了极为详细的规定。按照该办法,各试点县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管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将参加委员会,直接参与报销比例的制定、费用标准的调整等。为规避基金超支风险,各试点县要逐步建立风险基金制度,风险基金作为储备资金用于弥补非正常的超支。 另外,基金的收入除了农民所缴费用和财政补助之外,还将加上民政医疗救助收入。这是民政部门资助贫困农民参加该制度的资金,财政补助必须无条件到位。 我省是继四川之后全国第二个就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制定管理办法的省份。(记者 王芷荭 实习生 张艳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