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特色专业这样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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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1:2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8月17日讯(实习记者谭斯亮)新学期开学在即,省物价局、各市州物价部门对一批民办学校和部分特色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了重新审核。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各院校除收取规定费用和住宿费以外,不得再以其它名义收取费用。 湘潭市益智实验中学初中办学经费每生9000元,杂费及代收费每生每期1000元;高中办学经费每生10000元,学费及代收费每生每期1300元。 湘潭县江声实验中学初中办学经费每生8000元,杂费及代收费每生每期600元;高中办学经费每生10000元,杂费及代收费每生每期1200元。 湘乡市名民中学初中办学经费每生7000元,高中办学经费每生8000元。 张家界市国光实验中学初中阶段办学经费每生2000元,杂费及代收费每生每期800元;高中阶段办学经费每生8000元,学费及代收费每生每期1100元。 慈利县一鸣实验中学初中阶段办学经费每生3000元,杂费及代收费每生每期600元。 根据国家对于普通高等院校试办二级民办学院的收费办法,省物价局将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2004年度新生收费标准定为:办学经费为每生10000元,在新生报到注册时一次性向学生收取;学费补贴每生每年4500元,其中前两年学费补贴可随办学经费在新生报到注册时一次性收取,其余年度按学年收取。 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60元;新招收的委托培养在职硕士研究生班的学员每生每学年收取4500元;教材、资料费按实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