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发区有望“紧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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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1:28 中国环境报 |
上海近年来在开发区建设中盲目规划、奢侈用地的“虚胖”现象,有望在明文规范的“紧身装”中得到“束腰”制约。上海日前发布了《工业开发区建设规范》,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是国内第一个正式的工业开发区标准。 近年来,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在上海遍地开花,有的面积由规划的几平方公里变为几十甚至上百平方公里。但由于工业开发区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规范,入区企业存在着起点不一和各行其是等问题,导致一些开发区良莠不齐、产业导向不明、无序竞争和污染加剧。 上海新发布的《工业开发区建设规范》,作为一个地方标准,将按照城市规划和环保的要求,对工业开发区的设立进行规范。依照这个新标准,今后上海市外环线内将不允许新设工业开发区;在同一镇管辖范围内不能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不相邻的开发区;工业开展区不允许设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林带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针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加剧的情况,新标准对工业开发区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环境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标准还对工业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配备做出了详细规定,对园区的运作效益和竞争力的要求也有进一步提高。对于新建的工业开发区,标准要求具备“一门式服务”的功能,即政府有关部门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设置服务窗口,使企业享受到集中咨询、集中受理、集中审批、集中发证的服务。工业开发区还应为商业网点、银行、中介服务机构等商务服务机构的进入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此外,今后各工业园区将不再以行政级别划分优劣,而采用一套包括规模、土地利用率、基础设施、商务环境等要素在内的指标体系。如根据规模大小、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被称为大型开发区,3平方公里以下则为小型开发区,居两者之间的是中型开发区。这意味着,今后工业开发区的竞争力要素,将成为社会各界对其评价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