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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新规定大学生租房不得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1:2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胡霈霖)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重申禁止大学生私自租房居住。为严肃租房纪律,教育厅强调,凡是经批准租房居住的,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私自租房居住的,取消其享受奖学金和评优资格。经劝说仍不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勒令退学。

  据高校统计,尽管学校三令五申,仍然有一部分学生私自在校外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地方租房居住。为确保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省教育厅重申:坚决禁止大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凡是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要限期搬回。

  对于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单独居住的,省教育厅要求,必须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租房的原因,并填写《学生租房申请表》,经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家长签字后,报经学校审批,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所在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在校内解决租房问题。对经批准租房居住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详细地址,并不得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点租房。学校对经批准租房居住的要逐一登记,逐一核实其住宿安全情况,并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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