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生不生不该生猛生:台湾拟实行奖励生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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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5:4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8月18日电据统计,岛内少女生育率居高不下,而育龄年龄的成熟女性生育胎数却仅1.2人,这种该生不生、不该生却猛生的现象,让岛内卫生主管部门人士十分忧心。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卫生主管部门今日(18日)向“行政院”正式提出“奖励生育”草案,提出“婚后快生子,已婚者至少生2个”、与“30岁前生第1胎、35岁前再生第2胎”的人口计划,并请“经建会”配合奖励措施,以挽救岛内人口日益老化现象。 据了解,去年台湾地区的育龄妇女平均生育人数为1.2个小孩,生育率下降人口已呈持续老化。 此外,岛内女性到了30岁仅约40%的人结婚,而已婚者中更有超过四分之一的人,不想生或仅愿生1个小孩。 另一方面,育龄成熟女性不想生产,但19岁以下少女的生育率却“遥遥领先”,并衍生出早产、小妈妈、提早辍学等社会问题。根据统计,岛内19岁以下少女,平均在16.1岁即献出第一次,其生育率为千分之12.95,每年约有1万多名少女当上“未婚小妈”,占全台总生育率的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