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母亲是威海市委书记 女大学生骗同窗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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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21:53 新华网 |
原重大一女生邹某假冒母亲是威海市市委书记,以帮同窗及男友安置到电力部门和公安部门工作为由,骗取同窗20万元。日前,九龙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7年徒刑,罚金5万元,并继续退赔12万余元赃款。 伪造母亲身份 邹某,万盛区人,23岁,父母是一般公务员。 她的同窗好友李敏在上课中,看到邹在用电力公司的便签打草稿。一心想进电力部门工作的她遂问邹在电力部门是否有关系。邹称,母亲曾是某电力局局长和组织部部长,现任威海市委书记。见好友竟如此有背景,李打算通过邹实现自己的梦想。 前年7月,邹告知李,电力公司在当月16日要聘一名前台接待。后又告知前台接待已有人,但还需要一个总务人员,如果有兴趣就要去“活动”。李很懂事地划了2000元到她的账户。见到钱,邹又神吹。 从前年10月20日至去年5月,李先后4次将3.8万元活动费打进邹的账户。为了表示办事效率,邹还伪造了一份某电力局接收函,然后在石桥铺找人私刻了一枚电力局的公章。 不上班还有“工资” 自己打点的钱总算没有白花,怀揣盖着单位公章的接收函,李敏感觉很踏实。但她还是经常问邹某何时报到上班。次数多了,邹不仅觉得心烦,更担心露馅。邹告诉李,她现在还没毕业,还不能上班,但她想法打通关节,争取让她带薪读书。没几天,邹告之,她可以不上班,而且还有工资。后来邹还交给她一份招聘合同书。 果然,李敏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每月都从银行卡中取出了1000元“工资”,遇到中秋、国庆节还有几百元的过节钱。尽管没有进过一次电力公司门口,李对好友幕后的操作能力深信不疑。 后来,邹称电力局要搞集资房,喊李拿钱集资。李老家在四川农村,为她进电力部门,家里已借了很多钱,但李及其男友家觉得集资房便宜,不能错失良机。男友家为此慷慨借出几万元。 从前年7月至去年10月,李先后划给邹帮忙打点关系的“好处费”、“集资房款”共17万元。邹在收到集资房款后,还出具了虚假的电力局收据。而邹暗地里却将这些钱拿去购买了两套按揭房,还买手机送给李。 真警察识破假录取通知书 李敏不但源源地将借来的钱打进邹指定的账户,还请邹“帮男友小伟弄个警察当当”。在邹提出需要3万元活动费后,又打了3万元进去。 去年7月,小伟果真收到了所谓的“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录取通知书”。当年10月25日,小伟高高兴兴到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报到。接待民警接过他的录取通知书,就看出了破绽,小伟为此还和民警争论起来。 小伟思前想后,越想越不对劲,遂报案。10月28日,警方设计将邹某在上清寺抓获。案发后,邹共退回了6万多元。(文中李敏为化名)(罗彬朱宇彭四清)(来源:重庆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