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关部门大力协助法院解决“执行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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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22:06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8月18日电(杨金志、高远)法院执行财产,银行却不肯提供账户和账号,工商部门不提供被执行企业的代码——“执行难”常常难在有关部门与法院缺乏协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8日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执行工作协作协议,这些部门将为法院执行提供充分便利。 根据协议,上海各级法院的执行案件信息和生效刑事有罪判决信息纳入上海市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对不讲诚信、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法院也可根据具体案件办案需要,依法向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查询有关案件当事人在上海市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内的信用信息,进一步拓宽执行途径。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将协助法院查询案件当事人开立的外币账户情况及在有关金融机构的贷款情况;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在法院查询时,将积极协助提供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金融机构和基本存款账户账号,更好地为查找执行线索提供方便。 人民法院冻结案件当事人股权、投资权益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协助停止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冻结期间,被冻结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将及时书面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被执行人股权或投资权益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生效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及时依法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协作内容。 据了解,上海市高院还将与上海市清理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合作,将已经法院判决、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和降低资质等级方式,促使其履行义务;与公安、税务、房地产等单位共同协商协作配合,积极融入上海城市社会诚信活动,共同打造全社会协助配合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