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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总量下降30%意味着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2: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今日首页记者 王宏斌 黄勇

  “今年,全省城镇房屋拆迁总量将比去年减少30%。”昨日,在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信心十足地向所有到会者宣读了江苏今年确定的拆迁规模计划。全省各地在大力发展城市建设的同时,为何要减少城镇房屋拆迁总量?城镇房屋拆迁目前还存在着哪些问题?如何解决好百姓在拆迁中的困难?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现状:全省拆迁规模均显著下降

  全省拆迁总量完成25%

  江苏省建设厅房产处王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省城镇房屋拆迁总量比去年已有所减少,其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江苏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金融贷款和土地供应管理,适度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引导房地产开发理性发展,有效控制了城镇房屋拆迁的规模和数量。今年上半年该省共许可拆迁项目520个,许可拆迁面积近800万平方米,许可拆迁45000多户。从各地实际拆迁的情况来看,上半年全省实际完成拆迁面积200万平方米,仅占许可拆迁总量的25%。

  另一方面,近两年由于拆迁规模“迅速”扩大,一些地方拆迁补偿不合理,拆迁安置措施不落实,加上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拆迁矛盾和纠纷呈上升趋势。目前,各地对正在实施的拆迁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审核,排查存在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对发现有问题的项目予以暂缓拆迁,并作出妥善处理。

  省城拆迁量反大于往年

  谈到南京房屋拆迁情况时,南京市房产局有关人士说,今年南京拆迁步伐按先缓后快的思路进行。按照计划,今年南京拆迁将达3万户,拆迁数量上要比去年多。但只要拆迁措施得力、补偿到位,南京的市民还是比较拥护拆迁的。尽管今年全省城镇房屋拆迁总量比去年减少30%以上,为确保2005年在宁举行的十运会的场馆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南京城市建设的步伐并没有放缓,拆迁量也没有减少。

  拆迁补偿价要回归市场

  据介绍,近两年南京的城市拆迁量逐年增加。2002年,城区拆迁居民19000户左右,2003年增加到了24242户,共拆迁房屋179万平方米,拆迁的工企单位1320个。

  今年2月1日,南京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实施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从90年代初至今一共出过8份关于拆迁管理的行政法规,直到227号令才真正实现了拆迁补偿价格向市场的回归。作为拆迁新政出台后的第一个拆迁项目,九华山隧道项目早在今年5月份就顺利完成了拆迁任务,而且没有一户是被强制拆迁的。今年上半年南京市共完成新老拆迁项目28个,拆迁居民4149户。为了加快拆迁速度,政府还加快了配套商品房的建设和上市进度。

  解读:拆迁总量减少对市民有利

  专家称还有三大问题

  全省城镇房屋拆迁总量比去年已有所减少,那么目前江苏省在拆迁项目上还存在哪些问题呢?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沈立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江苏城镇房屋拆迁中存在三个突出问题:有的地方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损害了拆迁户的利益;有的城市拆迁补偿和安置措施不落实,人为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有的甚至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造成一些地区和行业的投资过热。

  沈立人说,这几年不少城市拆迁数量之快、规模之大令人惊叹,尽管城市变漂亮了,但一些群众的利益受到了损害。由于城市建设规模扩大使得拆迁成本相对提高,再加上国家宏观调控紧缩银根,导致许多城市建设项目不能如期开工,被拆迁户拆迁补偿也不能及时到位,群众颇有微辞。沈立人认为,城市拆迁量减少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好事。

  市民对新政表示支持

  南京一些拆迁户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对拆迁新政表示支持。他们认为,拆迁新政实施后,侵犯百姓利益的非法拆迁行为少了。有规划的拆迁,让南京变得更美了,这对提高六朝古都的城市形象大有益处。但是由于拆迁量过大,导致二手房房价上扬,有的百姓表示,由于拆迁补偿款与房价的涨势远远无法匹配,面对拆迁他们很“尴尬”。也有市民表示,如果拆迁量减少,可能会抑制房价,这将使自己拆迁后买房变得相对轻松。

  东铁管巷,是南京市国有土地的储备项目,位于南京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新街口的腹地,在周围极富商业氛围的高楼大厦的掩映中,这一片建于七八十年代的居住区显得有些陈旧和没落。为了美化城市中心地区形象等原因,这里将被拆迁,而当地的拆迁补偿基准价每平方米5891元也创造了南京市拆迁补偿的纪录。然而自7月8日政府部门开拆以来,这里的大多数房屋仍然还没有拆除的迹象。

  作为拆迁新政出台后的第一个拆迁项目———九华山隧道项目,“拆迁新政”实施后公布的当地拆迁款算是比过去高多了,但是当地房价仍在上涨。针对这些问题相关人士称,一旦拆迁总量下降,可在某种程度上缓解政府“拆迁难”和百姓“买房难”的现象,更加有利于合理地配置城市建设资源。

  对策:着力转变拆迁管理的方式

  政府要加强保障措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的拆迁补偿款使用的是静态管理,比如评估,是以拆迁公告作为允许来进行评估的。然而商品房开发的价格处于动态发展,开发商鉴于成本的增高以及自身的利益,增加房价的速度会更快,所以导致群众还是买不到满意的房子。南京市房产局的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市场这种动态波动主要的办法是通过政府的保障措施,把拆迁中需要保障的人群纳入政府的住房保障,比如在拆迁的过程中间,要求拆迁人,也就是建设单位必须提供10%以上的房源供被拆迁户选择。

  该负责人称,对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拆迁,改革老百姓的居住条件,用征收、评估的办法来解决征收不动产的问题。而如果是商业性拆迁,则应该完全走市场化的道路,让房产商与被拆迁户商洽,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至于商业性的拆迁,同样会存在的孩子就学,就业的问题,公交线路的问题,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加进来”,切切实实地解决百姓的难题。据了解,南京市房产部门已就百姓拆迁可能涉及到的社会综合保障因素,正向有关部门积极建议和争取。

  拆迁户权益要明明白白

  一批曾亲身经历过许多拆迁案例,并在基层法院和基层建设单位工作的人大代表,通过对南京有关工程建设指挥部、房地产开发单位和一些被拆迁人的大量走访,日前就如何化解城市“拆迁难”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思路。代表们认为,“拆迁难”的问题症结是拆迁双方从各自的利益角度出发,各执己见。很多拆迁带有强制性质,签订拆迁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城下之约”,被拆迁人对拆迁后相应的补偿价并无决定权,这是引发矛盾的主要原因。

  代表们建议,通过立法明确拆迁户的利益。被拆迁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有效地寻求法律保护。特别是对拆迁价格与房屋实际价值相背离、延期回迁的被拆迁人对回迁价格如何明确、新旧房屋产权调换时面积相差较大的超出部分价格如何结算等,这些问题与拆迁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关系密切,亟须加以完善。同时政府规定的地段房价在区域上应进一步细化,在时间上要及时更新。代表们还指出,被拆迁户对部分开发商打着促进城市建设的幌子“拉大旗作虎皮”的做法非常不满,而其中往往是行政部门在拆迁中的不正确定位造成的。因此,代表们建议政府部门不能借公共权力侵犯个人的财产权,应明确公益拆迁和房产商拆迁之间的区别,保证拆迁补偿的公平合理。

  下半年推行双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解决好拆迁安置中存在的问题,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全面提高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水平。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下半年,江苏省将全面建立和完善市场化拆迁评估机制,充分尊重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全面推行最低单价补偿和最低总额补偿的双保障制度。抓紧研究、制订拆迁裁决、听证等配套规定。深入调查研究征地拆迁中存在的矛盾,重点解决好失地农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着手研究交通、水利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接轨问题。江苏省将推行“阳光拆迁”,并着力转变拆迁管理方式,从依靠行政手段向法律手段转变,政府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干预或强制确定拆迁补偿标准,而是由拆迁人承担相应的拆迁活动。江苏省有关部门将组织拆迁工作专题督察组,对拆迁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重点拆迁案件进行重点督察,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19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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