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信就能抹掉“强捐”之憾?!(新闻可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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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2: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实习记者 王璐 史婷婷 昨天,南京钢加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员工李小姐(化名)打进本报新闻热线025-84715812反映,公司这个月下发了文件,要求每位员工都要给帮助贫困失学儿童的“光彩事业”捐款,普通员工捐50元,科一级干部捐100元,科以上干部捐150元,对于那些不愿捐款的员工,则从其工资中强行扣除,员工们对此极为不满。 接到投诉后,记者采访了南京钢加工程机械公司的相关人员。办公室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先称,此次捐款是为了资助贫困儿童,员工们都很积极,目前已自愿捐款4万多元。当记者表明有员工投诉公司强行捐款时,该工作人员立刻转变了态度,称自己刚从苏北回来,对此事不清楚,这应该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而财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却表示,具体操作还是由办公室负责。之后,记者再次询问办公室的另一位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此次捐款不能算强制,他们给每一位员工都发了感谢信,具体情况要询问负责人。无奈,记者只好又采访了该公司的段总经理,可段总竟表示他不清楚这件事,具体操作事宜由办公室管理。对此,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的陈议律师称,该公司强行扣款,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 南京市劳动局监察科的戴科长表示,该公司强行扣款违反了《劳动法》第50条,如果不及时改正,将对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金。 显然,对该公司这一做法必须纠正,对此,记者和该公司近800名员工正拭目以待。但记者的“兴趣”还不止于此:写感谢信这一“细节”才真叫手法高明,直叫人想组织一次观摩学习活动,来吸纳该公司的先进经验,因为不少“强扣捐款”的单位只知一硬到底,不知道“迂回”,而像该公司这样,扣了你的钱,又给点糖吃吃,又人性化,又温暖人心,真让人“难忘”。只是,“感谢信”应是发自肺腑的公文,想必每一位员工拿到的感谢信都是“制式”的,那么,这样“批量生产”的“作品”能够打动谁,尤其是在“强捐”性质一目了然的情况下?!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19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