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生校外租房不得申请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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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8:10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合肥8月19日消息(实习记者蒋芳芳)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就大学生租房居住问题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对于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单独居住的,必须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生租房申请表》,经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家长签字后,报经学校审批。同时,学生所在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在校内解决租房问题。通知强调,凡是经批准租房居住的,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私自租房居住的,取消其享受奖学金和评优资格,经劝说仍不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勒令退学。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