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尊重劳动和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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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0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周静 8月17日,湖南师大2001级的刘同学向本报反映,他和同学在长沙某化妆品公司打工月余,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和报销差旅费,老板居然以客户名单的签到簿丢失为由拒付,并被以辞退相威胁(本报8月18日A1版)。 又闻该公司负责人见到报道后,“连夜重新拟订了工资表,现已如数发放所欠员工工资及旅差费等。”(本报今日A1版) 工资是什么?根据劳动部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该化妆品公司已经许诺,给每人报销差旅费,工资按营业额的3%提取。但是,当劳动已经付出,汗已经流过,工资反而成了泡影。这种企业行为不仅有恃强凌弱之嫌,而且明显违反《劳动法》。 知错即改,善莫大焉,这是尊重劳动和法律的表现。推而广之,如今白用学生劳动的企业行为频频出现,该引起劳动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为今天还学生一个公正的薪酬待遇,才有明天企业更良性的“代谢”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