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已经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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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3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娄底曹先生等8月15日来电:我们是个体经营户,因为要在户外挂广告牌,被娄底市城管部门告知要按照80元/平方的标准收费,我们也不知道其具体的收费项目,请问该收费是否合理? 回音娄底市城管支队刘小姐回复:3楼以上的广告由我们城管局相关部门管理,3楼以下的广告则由我们管理。此外,收费并不是按照80元/平方的标准收取的,根据《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在户外挂广告牌者,要按照不高于该项广告营业额5%的标准缴户外广告场地费;如果广告所在位置超出城市道路建设红线,则还需按照不高于该项广告营业额7%的标准,缴户外广告建筑物交通工具占用费。而大多数情况,广告所在位置会超出城市道路建设红线,因此要同时收取这两项费。这些收费已经物价部门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