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算做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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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3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娄底市新化县姜先生8月16日来电:我是娄底市新化县化工厂的一名下岗待业人员。我于1980年10月至1986年10月在新化县从事个体劳动。今年化工厂对全体员工实行一次性买断工龄,将我的实际从业年限否定,不予计算工龄。请问工厂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回音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1年7月7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第13条的规定,“个体经营者可以从批准经营之日起,按实际从业的年限计算工龄”。如果姜先生是非农业户口,那么,他从事6年的个体劳动的时间应该可以算做工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