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接收军属可获社保补助 广州明日举行随军家属安置供需见面会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54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 (记者綦伟 通讯员吴子因)接收随军家属的用人单位,可获得广州市给予的社会保险金缴纳补助。 昨天上午,记者从“广州市军地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茶话会”上获悉,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天将在天虹宾馆召开随军家属供需见面会,430多名随军家属将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据悉,自1996年以来,通过劳保局负责安置的随军家属已经有2700多人。据了解,对于接收随军家属的用人单位,广州市将从再就业专项资金中拿出专项资金补助用人单位。具体为,接收单位需要为新接收随军家属缴交社会保险金时,有关部门将按照广州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给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