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出口退税不用再报外经贸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54 南方都市报

  出口退税不用再报外经贸部门

  8月起实施,企业可拨打12366热线查询

  本报讯(记者李艳 实习生陈晓萍 通讯员高涛)从8月1日起,广州市出口企业在向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前,不再报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出口退(免)税程序得到进一步简化,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国税局获悉的。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进度,简化出口退(免)税程序,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决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出口企业在向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前,不再报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州市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可直接向其主管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欲了解此次简化出口退(免)税程序的详情,纳税人可前往市国税局各区办税服务厅,或拨打广州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登录广州国税网站http://www.12366.gov.cn查询。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UC音频直播奥运赛事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北航招生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购房租房经历征文
余秋雨绝唱:借我一生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